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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退”或“公司“)股东蔡孟珂的监管函。监管函称,蔡孟珂作为实际控制人因司法拍卖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003.20万股,并因公司财务报表虚假记载、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等,被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7月27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和佳退控股股东郝镇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郝镇熙违规减持,深交所对郝镇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7月28日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称,和佳退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告显示,蔡孟珂作为实际控制人因司法拍卖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003.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涉及金额4,049.94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因公司财务报表虚假记载、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等,蔡孟珂被行政处罚。蔡孟珂的前述减持行为发生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期间内。
蔡孟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请蔡孟珂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深交所提醒蔡孟珂: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7月27日下发关于对和佳退控股股东郝镇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郝镇熙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公告显示,公司、郝镇熙等因公司财务报表虚假记载、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等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4月11日披露的公告显示,郝镇熙所持公司合计4750.775万股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01%,拍卖金额为1.03亿元,前述股份均已完成股份登记。前述减持行为发生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后6个月内。郝镇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依据深交所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郝镇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7月27日相关公告截图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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