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社会共治,提高监管效能,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室举办了2023年“阳光药店”验收细则解读培训会。此次培训会主要针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区域经理、店长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总结了今年上半年“阳光药店”建设工程验收情况,指出药品零售企业建设“阳光药店”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认真学习“阳光药店”验收细则。首先
培训会上,相关负责人对“阳光药店”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随后,对“阳光药店”验收细则进行了解读,主要涉及店容店貌整洁有序、经营设施满足条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等7个部分,强调了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阳光药店”工程的意义和重要性,号召药品零售企业重视“阳光药店”验收细则,并以此为基准,打造真正符合标准、得到公众认可、经得起检验的“阳光药店”。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提高了药品零售企业建设“阳光药店”的能力,提升了药品零售企业的主体意识,为进一步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张祥茹
Copyright © 2015-2022 亚太科学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11 联系邮箱: 562 66 29@qq.com